粵以外地區及深圳返澳公僕社服人員三日兩檢
【本報訊】因應鄰近地區疫情發展,特區政府分別向各個公共部門和社服設施發出防疫指引,由即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公務人員和社服設施人員自廣東省以外地區及自深圳市返回澳門,須自返澳當天起計三天內進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行政公職局表示,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周邊地區的發展情況,現應衛生局要求向各公共部門發出指引,由即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所有公務人員應嚴格遵照執行以下措施:
(一) 公務人員自廣東省以外地區及自深圳市返回澳門,須自返澳當天起計三天內進行二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但二次核檢之間須相隔至少二十四小時(居住在珠海或中山市坦洲鎮、三鄉鎮者在當地進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亦視為符合核酸檢測的要求)。
(二) 如現時自上述地區回澳已超過二天而從未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者,須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但若回澳已超過七天者則不須進行。
(三) 若人員回澳後其本人或同住者出現發燒、乾咳、乏力、咽喉痛、嗅(味)覺減退等症狀,須立即就診並向醫生說明有關旅居史。
(四) 若是到上述地區公幹的公務人員,其所屬部門可聯絡衛生局以便免費進行回澳後的核酸檢測。
另外,社工局表示,參考衛生局的要求及公共部門的指引,同樣由即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所有社會服務設施的人員應嚴格遵守並執行以上措施。社工局期望全體社服設施人員理解有關情況,共同做好各項防疫措施。
日前,教青局已通知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學校現居住在珠海市南屏鎮華發新城二、三期(壽豐路、屏東路、前河西路、前河南路圍合區域)的教職員及學生,自十月八日起暫停回校面授,直至有關臨時管控區措施解除,學校對有關學生評核作彈性處理並安排在家學習。而居於上述地點的社會服務設施使用者及員工,同樣暫停返回所屬設施,直至上述臨時管控區措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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