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稱,政府聽取委員意見後,考慮調整法案內容,按照電子政務法的相關規定,引入遞交稅務申報書或納稅人接收稅務通知的條文內容。政府亦明確法案繳納稅收時效調整為最長 15年,目的是與民法典訂定的最長債務時效期 15年一致。 黃顯輝引述政府稱,稅務違法行為在不同單行稅法的不同稅種有很詳細規定,政府認為稅務法典集中針對稅務執行或相關訴訟程序,所以在法案內不會引入稅務違法行為制度,而稅務優惠制度亦不宜在法案內訂定。他稱政府希望法案明年(2023年) 年中完成立法工作,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在法例生效前半年,政府會準備一系列工作,包括宣傳和向業界講解。(黃偉昌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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