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細則性審議通過信託法法案。會上議員林宇滔認為法案應包含環保和公益範疇的特定目的信託;議員高天賜關注法案為澳門經濟帶來的效益,創造多少就業及吸引海內外企業在澳投資;議員宋碧琪關注具資格受託人數量。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稱,公益和私人只要符合規定訂明的條件,均可訂立相關信託關係,未來除金融機構的受託人持開放態度,制度建立亦須規律,目前未有涉及環保和公益範疇的信託時間表。他希望制定制度讓信託過程提供保障及信心,至於如何設計信託方案及滿足客戶需求是商業行為,市場有市場規律,並強調現有民商法及其他法規未有明確規定信託定義及信託法律關係,阻礙本澳現代金融發展,他又指鄰近地區以金融資產信託為主。 李偉農稱,共有 63間具資格的機構能提供相關受託服務,分別是信用機構34間、金融機構1間、保險公司 26間、退休基金管理公司 2間。(梁潔儀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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