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前工務局局長李燦烽涉貪案今早(4日)在初級法院開庭審理,由於案中有多名被告缺席,合議庭主席宣布案件改期於本月(11月) 25日上午 9時 30分再審。 案中第 1被告李燦烽在庭上詢問下次出庭可否帶同起訴書,合議庭主席稱,原則上在法庭內不能取文件看,但被告可以提出申請。 案件共有 21名被告, 第 1至第 4被告分別是李燦烽、蕭德雄、關偉霖和吳立勝。吳立勝在離開法院時向傳媒稱,對案件有信心。 李燦烽涉嫌收受商人不法利益、違法批出多宗建築項目,他於去年(2021年) 12月於內地被捕後遭羈押候審,案中另 1名前工務局局長、第 12被告賈利安則已離澳多年藏匿外地。(黃偉昌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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