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研究整體檢視現行單行稅務法律,考慮統一繳稅期間。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稱,涉及不定期的稅務,俗稱偶然稅務,需要因應本身的單行稅務法律所要求的期限繳稅,例如物業轉移印花稅,一般在結算後 30天內繳交,其他不定期稅務繳稅期間不一。他引述政府回應時稱,因應現時不同稅務法律的繳稅期間不同,政府答應會整體檢視不同稅務稅種的繳納期間,考慮統一繳稅期間,他個人估計政府或會參考 30天內這個時間段。 另外,法案建議設立依職權複核制度,未來若出現多徵稅或少收稅情況,即使申訴期已過,政府亦可返還或追收稅款,由稅務當局主動或按上級命令提出複核,委員會關注若涉及多收稅款,法案應包含可應納稅人申請複核,政府回應稱會考慮。(謝娜娜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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