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計劃設立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解決“入屋難”問題,一般仲裁時間最快 30個工作天,相關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街總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副主任趙俊源稱,今年 (2022年) 上半年協助約 20多宗樓宇滲漏水個案,大部分遇到“入屋難”情況,而且現時只能由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檢測,排期時間長。他認為設立必要仲裁制度有助解決“入屋難”,相信亦會令疑似影響他人的住戶更積極配合檢測和維修。 大律師何金明關注,設立必要仲裁制度是否排除當事人首先訴訟法院的原則,以及如何確保仲裁結果的認受性及可否上訴。他提到,仲裁官由司法人員擔任較合適;未來若經檢測仍未能找出滲漏水源頭,提起仲裁的人是否需要承擔相關賠償責任,建議政府日後在法案明確,以及提醒市民謹慎處理,避免濫用。 (梁婉琦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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