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屬主管人員的培養,會有相應的指引及要求,並非簡單的培訓,相信並非能由處級任意決定培訓人選。按行政長官的指示,已將 4屆課程的相關學員名單交予 5司,供知悉屬培訓班的學員資料、現時職位及發展方向。 張永春稱,培訓班至今學員僅 100多人,未能設立相關制度,“所有處長(人選)都要在這 100餘人入邊揀”並不現實,希望隨時間人才庫趨豐富,屆時具備條件在人才庫當中挑選,再設立相關法律配套。 對於議員反映有部門因工作太多而無派出人手參加培訓班,張永春認為,是主管借口,未至於有部門工作忙到人員上不到培訓課程,又稱,若不讓人員培訓,則永遠沒有機會提升。 另外,對於培訓公務員“愛國者治澳”方面,張永春稱,會按照國安法修改建議,考慮公務員在就任宣誓時有相應制度,以作出完善。 (李美琪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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