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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囚13年逐出境

2022-11-26 06:35


    強姦及聚眾淫亂罪成

    吳亦凡囚13年逐出境

    據中新社、鳳凰網消息: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二十五日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隨後,都美竹發文稱:終於等到了。

    本報綜合報道

    兩月間強姦三女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於二○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二○一八年七月一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了宣判。

    都美竹稱終等到

    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五十分,都美竹發文稱:終於等到了。隨後,都美竹再次發文稱,感謝中國的法制,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罪犯,即使他是大明星。

    都美竹還在長文中透露,她之前的幾位“好”朋友,因為被收買選擇跟她站在對立面,“公開直播詆譭我侮辱我,說我不是受害人,為他開脫洗地,通過這次我才真正意識到,原來人性根本經不起考驗。”

    遺憾無等到道歉

    文中說,在去年的網絡舉報後,我配合公安機關做了兩個月的筆錄,由於案件的保密性隱私性,一直沒有回應相關的問題。時隔兩年,我已經成為一個思想成熟的大人了,在這裡也想為之前說過一些極端的、幼稚的話道歉。我並不是你們所稱讚的女英雄,我只是一個勇敢了一些的普通人,頂着壓力說出了真相。當然,正因為我勇敢說出了事實,我成為了鯢姐姐們集體炮轟的對象。即使我在訴訟請求裡寫上了要求他公開道歉,很遺憾也沒能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