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本月十一日公佈,入境隔離期由原來的“7+3”,調整為“5+3”,澳門特區政府根據國家標準的調整,結合澳門實際的情況,亦調整有關政策。自本月十二日零時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外國入境澳門人士的醫學觀察期,將由原來的“7+3”(即七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三天自我健康管理),改為“5+3”(即五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三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相關具體措施如下:上述人士入境澳門後,須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直至入境翌日起計第五天,在入境翌日起計的一、二、三、四天進行核酸檢測,若核檢結果為陰性者,第五天核酸採樣後,毋需等候核檢結果便可以離開醫學觀察酒店,隨後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直至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三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須以入境時及醫學觀察期間出示的同一證件資料生成澳門健康碼;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三天的核酸檢測採樣前,澳門健康碼為“紅碼”,採樣後轉為“黃碼”,結果為陰性後轉為”綠碼”,除接受核酸檢測外,不可外出;出門前須接受快速抗原檢測,並將檢測結果上載至申報平台;
交通方面:“紅碼”人士可自駕或乘搭私家車、的士往來醫學觀察酒店、居住地點和核檢站。相關指引會作出修改,出租車司機可以接載有關“紅碼”乘客,但拒絕接載不會構成拒載;
核酸檢測方面:入境人士離開醫學觀察酒店翌日起計第一、二、三天到就近的核酸站接受核檢檢測,若第三天核檢結果為陰性後會轉為綠碼,可正常外出活動。本月十二日起,本澳設有十四個站點供“紅碼”人士核檢。此外,澳門健康碼轉為“綠碼”前不可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前往中國內地。在入境時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人士,集中隔離期須延長至不具有傳染性為止,且不短於入境翌日起計第五天。
至於目前正在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士的處理方案,自本月十二日起,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由入境翌日起計滿五天的人士,可選擇新的“5+3”方案;選擇“5+3”的人士,若家居條件不適合進行居家隔離,可到有條件接待“紅碼”人士的酒店居住,稍後會發出相關指引。
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主任林松補充,三天居家隔離要求是單人單間隔離,集體宿舍不適合,倘住所條件不適合,可選擇去“紅碼”酒店繼續這三天居家隔離措施;此外,藍同好處長和馬超雄處長回答了記者相關提問。
按國家標準調整入境本澳改為“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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