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莊荷誘同事當“換錢黨”呃七萬
【本報消息】一名男莊荷涉嫌哄騙男同事合資做“換錢黨”,騙取對方七萬多港元。司警接報後拘捕該名莊荷,有人否認犯案。司警現以巨額詐騙,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
涉案男莊荷姓李,三十七歲,本澳居民,任職新口岸某娛樂場;案中男事主為李某同事。
案情指,司警較早前接報事主報案,稱於本年六月被同事李某遊說合資賺錢,每出資一萬元,每月可獲五百至一千元的利潤。
事主見有利可圖,先後在本年六至八月合共支付八萬港元予李某,直至上月,事主合共收取九千九百元“利潤”後,便再無收息,經追問卻被對方用不同藉口拖延。直至本月廿二日,事主追款無果,感到被騙於是報警求助,報稱損失七萬〇一百元。翌日司警傳召李某到警局問話,其否認犯案,案件有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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