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初級法院繼續審訊工務局 2名前局長李燦烽、賈利安和商人的貪污案,第 1被告李燦烽被問到涉及主教山的建築項目,他稱並無違法,指主教山項目計劃有特別嚴格要求,文化局亦有約束意見,需根據指引和限制處理,他否認在主教山的建築項目收受利益。 被問到南南合作項目計劃,李燦烽稱有關項目的工作,他全部在內地開展,與他在政府的工作完全無關。他亦否認自己曾經隱瞞稅項,以及在涉案的另一個建築項目名門世家有不當行為。 第 2被告蕭德雄被問到他的建築項目是否曾需要案中第 12被告賈利安處理,蕭德雄表示不需要,他的公司項目從來沒有問題,若有問題,公司亦有工程師和則師等人處理。 (黃偉昌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