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本澳醫學對不育定義為 1對夫妻性生活正常,連續 12個月不採取任何避孕措施而未能成功懷孕,而本澳近年因不孕不育就診數字呈上升趨勢,由 2018的 139人增至 2021年 311人,輔助生殖技術可幫助澳門居民解決不育問題。 羅奕龍稱,目前本澳允許提供輔助生殖技術為山頂醫院及鏡湖醫院,山頂醫院可提供人工授精,鏡湖醫院則可提供人工授精及體外授精兩種技術,現階段沒有考慮於診所開展業務。 羅奕龍回應傳媒提問時又稱,若“夫妻配置”並不適合使用輔助生殖等情況,可在符合一定前提下容許精子和卵子捐贈,但僅為補充措施。而使用輔助生殖技術後剩餘的胚胎處理,可用於捐贈科研用途或銷毀。羅奕龍又稱,“凍卵”亦屬法案規範範圍,但強調日後需被診斷為不育,才可使用相關技術。 至於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建議罰則,若違反後果嚴重將有刑事責任,而行政處罰則自然人最高罰款為 8萬元,法人罰款上限為 12萬元。 (葉永貞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