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金融管理局表示,本年度約 8成 6商號經營者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稅務申報;在僱員及中小企援助方面,局方至10月中旬共收到 1,190份商號經營者遞交申訴書,佔總體申請及申訴個案約 1成8,當局稱,目前已有半數個案完成審批,大部分不符合發放條件,申訴主要原因包括未在法定期限內作稅務申報,以及申報資料不符合規定,例如盈利過高、成本過低等。 財政局經徵詢經科局及金管局意見回覆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時稱,政府會密切關注本澳經濟及就業市場最新變化,動態檢視各項援助措施成效,並擬定合適應對方案。 至於收單機具維修費用,金管局稱收費水平屬商業決定,至於商戶要求更換收款機具屬非自然損耗的個案,金管局稱已要求有關金融機構收取市場合理價格,以及向商戶清晰披露有關服務的使用條件及費用。(李美琪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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