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涉及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明日(6日)起公示,土地面積為 6,864平方米,用途包括文化設施和康體設施用地,將作用圖書館和游泳場。 根據草案,土地受文遺法保護,文化局約束力意見提出新建樓宇不得超過士多鳥拜斯大馬路一側的 29.37米,至得勝馬路一側的海拔 41.71米,且屋面上任何構築物不得遮擋從塔石廣場西側至東望洋燈塔的視線聯繫。建築設計須與周邊及自然山體環境相協調。草案建議全部室內停車場須預留足夠充電容量及基礎設施,滿足電動車充電需要,同時要設有避免車輛在公共道路上等候進入停車場的空間。 而工程實施前,土地內神祇須另覓合適位置遷移,土地內 1株古樹則須於施工前提交有關保護方案供市政署審核。 (葉永貞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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