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警根據情報拘捕一名女商人,涉利用其酒莊走私茅台酒以及利用賭場的帳戶清洗黑錢,企圖將一億四千萬元現金籌碼兌換現金,行動中起回八千四百多萬元籌碼、二千多萬元現金,以及二萬多支總值四千多萬元的茅台酒等。疑犯否認犯案,行動中另外帶走十一人,正調查是否與案有關。
被捕的女商人姓金,四十八歲,本澳居民;涉清洗黑錢及觸犯“對外貿易法”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按照保安當局方針,加強打擊水客及清洗黑錢等活動。去年底收到情報指涉案的金女,利用其位於新口岸一間酒莊協助客人走私茅台酒到內地,同時涉及清洗黑錢活動。司警調查得悉,今年八至十月,金女曾三次企圖將一億四千萬港元現金籌碼,到澳門半島及氹仔兩間娛樂場兌換成現金,當中有部份成功兌換。經分析鎖定目標,上月三十日於金女的酒莊將其拘捕,分別在該酒莊、她的?仔住所、北區貨倉及多部座駕,起出折合二千多萬澳門元的現金、八十四個面值一百萬港元現金籌碼(總值八千四百萬元)、二萬支茅台酒(總值四千多萬元),以及電腦單據、文件等。行動同時帶走十一人,分別是金女的朋友及酒莊職員。
金女否認犯案,但無法提交有關資金的來源,聲稱是一名非本地人入股的商業行為,而警方翻查記錄,未發現其所指的入股人士,近幾年無入境本澳,綜合分析認為金女的解釋不合理。司警相信她透過賭場的帳戶,迂迴將不法利益轉移及清洗。而走私茅台酒方面,調查得悉,該批茅台酒是正常進口本澳,除應客人要求偷運到內地,還會以低於市價,供貨給關閘一帶的商店。警方正跟進幕後是否有集團操控,以及具體的犯案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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