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公佈,衛生局根據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 3 條、第 10 條及第 14 條的規定作出第 629/A/SS/2022 號公告及第 630A/SS/2022 號公告,自 2022 年 12 月 9 日零時起,取消入境人士的落地核酸檢測、入境後的核酸檢測和快速抗原檢測措施。經調整後對入境人士的防疫措施如下: 一、當天或過去 5 天內沒有中國內地高風險區旅居史之人士的入境措施: (1) 由中國內地(除廣東省珠海市外)直接來澳,於登機、登船時,須持採樣日後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 經廣東省珠海市來澳,入境時須持採樣日後 24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外國入境澳門及當天或過去 5 天內具中國內地高風險區旅居史之人士,解除醫學觀察後的措施,由原先的 3 天澳門健康碼為 “紅碼”,改為 3 天 “黃碼”,並於最後 1 天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轉為 “綠碼”。 例如: 12 月 1 日解除醫學觀察,澳門健康碼 “黃碼”,12 月 4 日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轉為 “綠碼”。 應變協調中心作出如下提醒: 1. 居民應如實申報旅居史,並密切留意內地各風險區的變化和相關防疫措施的調整,內地風險區可查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或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式之公佈。 2. 須以入境時出示的同一證件資料生成澳門健康碼及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預約連結如下: ・免費預約連結(不可作通關用)HTTPS://APP.SSM.GOV.MO/SPECIALGROUPRNATESTBOOK; ・自費預約連結 (可作通關用)HTTPS://ESERVICE.SSM.GOV.MO/RNATESTBOOK。 3. 澳門健康碼轉為 “綠碼” 前不可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前往中國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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