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衛生局發布疑似或證實感染新冠的門診求診者公共衛生指引,供非政府醫療機構使用,訂明醫療機構可對未經檢測人士,提供快速抗原檢測或核酸檢測服務,對疑似感染新冠或快測陽性個案,醫療機構不必申報,由新冠快測陽性者自行在衛生局“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申報平台”上申報。醫療機構亦暫時毋須申報核酸陽性但非重症或死亡個案,若沒臨床的住院或需進一步評估的指徵,毋須轉診到公共醫療機構。 指引又訂明送往山頂醫院特別急診的情況,包括出現呼吸困難或氣促;用藥後體溫仍持續高於 38.5℃超過 3天;原有基礎疾病明顯加重;兒童出現持續腹瀉或嘔吐;孕婦出現頭痛、胸悶或胎動異常等。另外,具重症危險因素,例如老年、嬰兒、有較嚴重的慢性基礎疾病等,亦可根據衛生局指引評估,必要時轉診。 (梁舒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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