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康復者,可在感染後 3個月按原定劑數完成接種。 中心解釋,大部份人感染新冠病毒後會產生一定免疫力,但持續時間較短,對其他變異株的免疫力亦較低,建議在染疫後 3個月,即最後一次新冠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起計不少於 12週,且滿足所屬年齡組和疫苗接種劑數的既定間隔時間,可繼續接種未完成的劑數;若有前往外地等緊急需要,亦可提早在感染後 28天接種疫苗。 中心並建議選用二價 MRNA疫苗作為加強劑,以提高對 OMICRON變異株的保護效力。 (郭錦冰 何嘉敏)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