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捲入行賄工務局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的第四被告、商人吳立勝最後陳述時在庭上提起身世,出身於貧困的農村,當年由九江鄉下帶著一百元來澳門打混四十四年至今,人生經歷起起伏伏、走盡彎曲道路。自言無文化、“英文字都唔識多隻”的他,是“遊擊隊、唔係正規軍”,交了很多學費。說他2008年平賣樓給賈利安家人,然而“我真係唔知賈利安兩公婆同賈啲親戚”。
他細訴澳門房地產四十年的“大起大落”,他由報業、製衣轉行做房地產,上世紀九十年代炒樓賺了幾十億,其後澳門經歷賭牌開放經濟上升,到2008年金融海嘯,他賣樓到廣州、橫琴發展,最後以失敗告終,負債幾十億,“平賣樓”一事就是在這種情景下發生。
吳立勝多次強調“南南項目”中李燦烽的作用,“策劃咁大件事我自己唔得”,“計劃書全部英文我唔識,唔係李燦烽我點識做?”以說明涉案的名門世家複式單位是李的工作酬勞,並非賄款。他又提起整個“南南項目”策劃的經過,以至他因而在美國受審坐監的經歷,指當年在美國打了三年官司,美方也無法拿出兩萬元的證據,後來將經理的人工變成行賄受賄,他認為自己是“中美政治的犧牲品”,“我一個人唔識英文,入去坐咗四年監”。“南南項目”當時要秘密行事,連三個特首都不知道,“你哋唔知(南南項目)我唔怪你”。
不過,不能因對“南南項目”的不知情而告他一家是“黑社會”,“而家返到屋企老婆成日對住我喊,我話人算不如天算,件事唔關我事,我已經在美國受到多年牢獄之災……”他希望檢察官、法官看清楚事情的真相,“唔好因為誤導、誤解產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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