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近日有網友爆料,她去貴州貴陽一家公司試崗,發現該公司設有多條罰款制度“太離譜”,引發網友熱議。
該名姓呂的女網友在社交平台帖文指出,她在一家初創型公司試崗,發現該公司設有多條罰款制度,其中有一條“不接一個電話或超過一小時不回覆”的罰款制度訂明,董事長、總經理發現一次罰款一萬元;副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總經理助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發現一次罰款五千元;各部門總監發現一次罰款一千元;各部門經理,發現一次罰款五百元。倘當天罰金未到賬,則會被雙倍罰款。
呂女表示,該公司獎懲制度幾乎都是懲罰制度,自己應聘的是人資崗位,試用期薪酬六千元左右,由於接受不了這些制度,試崗當天便走了。
事件引發網友熱議,紛紛表示無法接受,有網友稱,“該公司規定太離譜,六千元讓我全天伺候似的,遇見這種公司趕快逃!”“這樣的工作工資再高我也不會去,我是打工的不是賣命的。”甚至有網友戲稱“董事長夜深人靜時響它幾十個(電話),發家致富”。
有法律人士表示,該公司規定違反了勞動法的保障條例,建議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尋求幫助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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