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繼續紀念基本法頒布30周年系列報導。 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會長賀定一回顧基本法的諮詢及制定工作,當時擔任經濟專責諮詢小組召集人。她形容,寫好基本法經濟篇條文並不容易,因經濟不斷發展變化,很難在 1989至 1993年預測澳門 1999年後的經濟發展,故部分條文使用“自行制定”、“自行立法”等字眼,令條文靈活且嚴謹,亦為未來特區政府發展經濟預留決策空間,同時體現高度自治的方針。 賀定一又提到諮詢期間爭論較大的條文,博彩業是本澳當時 4大經濟支柱之一,人們對是否將“博彩”寫入基本法意見不一,經聽取多方意見及反覆討論,後來定稿使用“旅遊娛樂業”字眼。請點擊收聽李美琪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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