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公安廳日前公佈,根據公安部、中央網信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今年3月至6月,廣東省公安廳將聯合省委網信辦、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全省開展清理整治非法警用裝備專項行動。
據介紹,廣東專項行動的重點是清理整治穿著仿製警服、非法使用警用裝備的違法行為,排查整頓違法違規生產、銷售警服及仿製品的企業,收繳非法警用裝備及其仿製品,組織偵辦非法生產、銷售警用裝備案件,搗毀非法生產銷售犯罪網絡和窩點,集中清理互聯網平台非法銷售警用裝備違法信息,嚴厲打擊利用非法警用裝備冒充警察實施招搖撞騙、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全面強化對涉非法警用裝備問題的綜合治理。
根據專項行動部署,廣東各地警方將會同網信、市場監管部門全面清查整治網上網下涉非法生產、銷售、使用警用裝備等問題,切實強化對警用裝備生產源頭、銷售渠道的全環節監督管理,主動發現摸排一批線索,全鏈條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生產、銷售、使用警用裝備的組織和個人,推動形成長效治理格局。
專項行動開展過程中,廣東警方將組織群防群治隊伍、輔警隊伍、企業單位內部保衛人員、最小應急單元以及保安公司、押運公司等涉及使用警示標識的群體及單位開展自查自糾清理,對檢查中發現穿著顏色、款式、圖案與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相同或相似的制式服裝,以及配備標有“警察”“Police”“特警”“特勤”等字樣或“警徽”圖案的防衛棍、盾牌、頭盔、防彈衣等裝備將依法予以收繳,全面整改糾正相關群體及單位制式服裝及裝備配備不規範的問題。
廣東省公安廳負責人表示,警用裝備是警察的專用物品,非法生產、銷售、持有、使用不僅嚴重影響人民警察的執法形象和執法權威,更會對社會治安秩序和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巨大風險隱患。市民如發現涉及非法制販、持有、使用警用裝備的違法犯罪線索,應積極向警方舉報,鼓勵全社會參與打擊治理,共同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