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澳門理工大學教授、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理事長李略表示,澳門基本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文件,體現了“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為澳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在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之際,我們尤其要思考如何更好地落實基本法。以下幾個方面仍需我們共同努力。一要堅持“一國”之本,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落實中央依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積極參與國家安全建設,反對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二要善用“兩制”之利,保持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充分發揮自由港、單獨關稅區、資金自由流動等制度優勢,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三要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加強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教育和國情教育,培養愛國愛澳的社會氛圍和優良傳統。
四要完善與基本法相適應的制度機制,建立健全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制度,公務人員的宣誓效忠制度,公務人員的入職、晉升及培訓制度等,保證基本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得到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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