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昨天公佈,為進一步推動實現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範化、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化,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出台全省首部省級《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暫行辦法》,實現對政務服務事項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管理辦法以加強廣東行政區域內政務服務事項的管理、實施、創新與監督工作為重點,共有29條,包含事項管理機制、管理模式、源頭管理、流程管理、優化舉措以及監督檢查機制建立等多方面內容。辦法的出台,是廣東省政府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範化、企業和市民辦事便利化的一項工作部署,將通過制度創新、流程優化、技術賦能推動與完善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營商環境“軟實力”,為推動廣東實現高質量發展目標再添動能。
辦法提及,將規範政務服務事項的相關定義、動態化調整程序、子項(辦理項)拆分原則,明確廣東各業務主管部門、各級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以及各政務服務實施機構的職責分工,全面建立政務服務事項從新增到撤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規範,徹底解決“責任不清,分工不明”“不知道怎麼調整事項”等問題,防止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不斷增強事項管理賦能政務服務的創新性、引領性、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辦法提出,結合國家對行政許可事項的管理規範,持續深化“省級統籌+基層個性化”的省、市分級統籌模式,探索省、市、縣三級逐級規範實施模式,設定政務服務事項要素的管理規則,全面規範各城市、區縣對政務服務事項重點要素的管理權限與職責。為推進政務服務“省內通辦”“全市通辦”提供“助推器”。
辦法進一步明確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的政務服務事項“管理中樞”地位,要求各級政府網站、移動政務服務平台、公眾號、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自助設備等渠道展示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實施規範、實施清單信息與廣東政務服務網一致,實現服務“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解決“不同渠道同一事項名稱、辦理材料等要素有差異”“部分事項在省事項系統中已撤銷,但移動端仍在對外提供服務”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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