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提高多孩家庭公積金額度
【本報記者佛山三日電】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天發佈“關於調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新政調整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額度的計算方式,加大對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支持,並增加租房提取頻次。根據通知,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年最高可提取額度逾6萬元。該通知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通知指出,職工在佛山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該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其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按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具體按租金繳納證明核定。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該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10%核定。計算公式為: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額度(四捨五入)=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根據新的計算公式,調整後可提取額度將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同時,通知指出,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在月租金不超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下,可提取額度以實際房租支出核定;月租金超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該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計算公式為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額度(四捨五入)=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60%。
舉例來說,佛山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二一年職工月均工資為8,690元,即二二年度(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為8,690×60%=5,214元,年最高可提取額度為62,5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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