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長官批示公布澳門特區民航保安方案,將於今年 7月 1日生效實施。 方案訂定民航保安活動免受非法干擾的法定要求。充分平衡了航班的安全和效率的因素,並且確保符合國際公約有關民航保安的標準和建議措施,以及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規的相關規定。 民航局是民航保安活動的主管實體,所有受此方案規範的營運機構均需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其保安方案,並就隨後的任何修改,提交予民航局審批;營運機構必須履行其義務,確保其實施的各項保安管制措施和保安檢查程序按要求執行。 民航局會對營運機構審計、定期和非定期的檢查,以監察民航保安方案的遵守情況,倘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將調查並按“空運簡化手續及民航保安制度” 的處罰制度作出懲治。 (梁舒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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