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修訂《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調升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部分項目的貸款上限,維修漁船、購置及更換設備等用途的免息貸款由原本的50萬元增至 60萬元;申請者有合理解釋可延長還款期至不超過 8年,以緩解業界的經濟困難。 海事及水務局表示,特區政府在綜合考慮漁業界的經營環境和壓力等情況後,修訂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加強支持本澳漁業。有關規章於 2007年推出,政府透過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為漁民提供免息貸款,至今共有 318宗成功申請個案,借款超過 8,600萬元,償還金額近 6,500萬元。 (黃翠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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