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香港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與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 4項非法行為,若觸犯可構成刑事罪行,包括在煽動分裂國家意圖下,以任何方式廣播有關歌曲,或在具侮辱國歌意圖下,將有關歌曲當為“香港國歌”傳播或表演。 港府指出,有關歌曲的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近期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亦嚴重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申請禁制令旨在履行港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港府稱,一直尊重及重視香港《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目的下,有關申請屬必要、合理和合法,現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訊日期待定。 (何嘉敏 黃彩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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