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汽車登記制度,法案建議引入以電子方式提交登記申請及辦理業務的規定。 會上議員關注部門之間的行政處理手續會否繁瑣,以及汽車註冊及登記能否由同一公共部門負責,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法案是朝便民、便商方向制定,認為應由同一部門處理,部門之間資料以電子化互聯互通。 張永春以在內地購車為例,行駛證已包含車主及車輛的技術性資料,而本澳登記局的汽車登記是法律登記業權及車輛的法律狀況,包括有否涉及抵押和訴訟等。他稱,在探討是否應由同一部門負責時遇到困難,因涉及部門人手以及未必好熟悉法律登記等,認為現時是“行到中間",又稱法案目前希望先方便市民,下一步需時調整部門及法律制度。(梁潔儀 黃彩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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