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大會先後一般性通過兩部簡化登記制度的法案,關於汽車登記的《汽車登記制度》,以及涉及出生、死亡、結婚及離婚的民事登記法典。兩部法案都會配合電子政務發展,實現登記電子化,將進入立法會細則性審議。
有議員提出汽車登記制度的修改不全面,現在買汽車要走交通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不便民。列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坦言曾探討過,但有人手、對相關法律不熟悉等問題,認同應該由一個部門處理,這將是下一步工作。至於法案有否取消要公示汽車法律狀況的規定,張永春著議員放心,有規定不會減少,並可細則性討論。
另一部法案建議多項民事登記可以電子方式提交資料,對於有未成年子女的兩願離婚也可去登記局,不去法院的改變,多名議員擔心是否足夠嚴謹,如何令未成年人利益不受損害。
張永春表示並非為追求效率而改變,國內及葡國的離婚案都不是由法院受理,多年來未見有負面消息。從離婚人士角度,也不想事件張揚,“大家講去法院好,見法官、見檢察官,嗰度先最專業,但唔論咩事,去法院都唔係一件好ENJOY嘅事”。改變後也有檢察院作出審查,檢察官本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職能,“唔係法官保護多啲,檢察官保護少啲”。現時民事登記局平均每年受理640宗兩願離婚案,法院則平均每年780宗。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