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2名男子於疫情期間沒戴口罩及不出示健康碼被拒入超市,其後打傷收銀員,2人均被判普通傷人罪成。 案發在2021年 10月 10日晚,2人進入關閘騎士馬路的超市。收銀員要求 2名被告配戴口罩並出示健康碼,其間發生口角,收銀員曾用手機拍打其中 1名被告,之後 2名被告搗亂超市,又襲擊收銀員。 案件上訴至中級法院,合議庭認為,在社會共同防疫環境下,政府要求戴口罩和出示健康碼是嚴肅的事情,2人拒絕遵守政府要求並與超市收銀員爭執,即使收銀員先做出襲擊, 2人才合力襲擊收銀員,有關行為儘管存在一定“合理性”,但並非合法或不應譴責。合議庭裁定判處 2名被告各被判普通傷人罪成,其中 1名被告同時觸犯毁損罪, 2人均被判入獄 1年 2個月,但由於案發後 2人一直被拘留及羈押,羈押期已超過刑期, 2人均獲釋放。 (謝娜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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