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特區政府收緊經屋申請收入和資產淨值上限。房屋局解釋,因應統計暨普查局過去 4季住宅平均成交價下調而調整,其中收入上限較 2021年經屋申請下調約 7%,資產淨值上限則下調約 10.6%。而經屋收入下限不得高於社屋收入上限,因社屋沒有調整,故經屋收入下限維持。 房屋局指出,經屋收入上限是以住房開支為概念,即家團每月收入的 30%為住屋供款作計算,而資產淨值上限則以單位總價的 40%來計算。當局以過去 4季全澳住宅每平方米平均成交價計算單位總價,其次以首付 30%、貸款 70%、銀行按 20年及年利率 2.8%,按銀行貸款公式得出每月還款額後,再以每月還款額佔月收入 30%,計算經屋收入及資產淨值上限。 房屋局強調,政府是以經屋申請人的負擔能力作推算,以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居民解決住房問題。(李惠珊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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