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門特區與承批輕軌技術援助顧問的葡法公司之間的工程費用及罰款爭議,終審法院裁定澳門特區上訴得直,廢止仲裁庭決定,毋須支付輕軌隧道工程費用及退還罰款。 由葡國、法國共 3家公司組成的顧問公司,2009年投得澳門輕軌系統首期工程項目管理及技術援助顧問服務,翌年被通知因瑕疵遭罰款。有關爭議通過仲裁庭解決,判處澳門特區須支付 1,673.5萬元隧道及後加工程費用,並退還 158.5萬元罰款,葡法公司則因延遲開標程序須支付 4.5萬元的損害補償。 澳門特區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向葡法公司科處罰款屬行政行為,仲裁庭不具管轄權審查,且雙方簽署的合同沒有就隧道工程作出規定,超出行政合同的標的,屬於例外工作,不在仲裁範圍之內。終審法院分析裁定澳門特區上訴理由成立,廢止仲裁裁決。(黃翠婷 黃彩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