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將於明(2024)年 2月1日設立。
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加強對公共財政的監管,確保公帑使用的效益,有需要設立一個恆常部門。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隸屬行政長官,主要職責包括統籌、協調、執行及評估有關公共資產監督管理範疇的政策及措施,加強對公共資本企業的管理及監督。
公監局將設有一名局長和一名副局長,下設一廳三處。
另外,政府早前公布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存續期會至明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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