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內地女子為來澳賭博,以騙領港澳商務簽註頻繁進出本澳,被南昌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昨日公佈案情指,女子羅某2021年5月在珠海工作時,經同事介紹認識“小丘”。2021年6月,羅某與“小丘”見面商量幫自己辦理往來澳門商務簽註事宜。2021年9月、12月,“小丘”先後兩次虛構羅某是珠海某建築裝飾有限公司員工的身份,替羅某在珠海市出入境部門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商務簽註,羅某為此支付“小丘”報酬3萬元人民幣。
經查明,2021年9月19日至2022年3月21日期間,羅某持以上港澳通行證商務簽註,出入澳門共97次,在澳門賭場參與賭博。
今年4月5日,羅某被公安機關拘捕歸案。7月13日,南昌經開區檢察院指控羅某犯偷越國(邊)境罪,向南昌經開區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羅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採取虛假事實的方法,騙取往來港澳通行證,商務簽註出入澳門邊境達97次,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鑒於羅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認罪認罰,可認定為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依法判處羅某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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