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工務局 2名前局長李燦烽及賈利安涉貪案,涉案商人蕭德雄再獲中級法院減刑,刑期由原本 24年在上月(11月)減刑至 12年後,再獲減刑半年,即刑期為 11年半。另 1名商人吳立勝亦由初審判囚 15年,上月獲中級法院減至 4年 6個月後,再減刑至 2年半,但不予緩刑。 案中其中 6名被告之後向中級法院提出判決無效爭議。蕭德雄其中 1項清洗黑錢罪因追溯時效屆滿,獲裁定追訴權已消滅;吳立勝被控的其中 2項洗錢罪同樣因追訴時效屆滿獲撤銷。其餘包括前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等 4名上訴被告被駁回。(雷翠雲 劉寶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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