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今日舉行,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會議決定免去戴運龍的廣東省財政廳廳長職務,任命陳國煌為廣東省財政廳廳長。
同時,會議任命王靜為廣東省高級法院副院長;任命陳作斌、譚建軍為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任命鄧軍為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速裁庭庭長,免去其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免去陳友強的廣東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免去陳東茹的廣東省高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免去鄧燕輝、李永梅的廣東省高級法院審判員職務;免去陳俊傑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院審判員職務。
會議還任命來向東為廣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廣東省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任命戰捷、楊雅衡、林淑瑜為廣東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免去呂恒、李原、萬紹文的廣東省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此外,會議還任命付德輝為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命黃楚珊為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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