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高級法院今日首次發佈海事審判典型案例,涉及海上貨物運輸、海上保險、海上財產損害、船舶碰撞、船員權益保護、海洋生態保護等多個領域中的前沿與熱點問題。
典型案例韓某與水某公司福利待遇糾紛案中,法院判令用人單位承擔未依約為海外作業船員購買商業保險的違約責任,為船員“走出去”開展海外務工提供司法保障;在鼎某公司與神某公司船舶觸碰損害責任糾紛案中,法院認定因未作出合理、謹慎的避風防颱措施而發生的損害,致害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主張免責;黃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是廣州海事法院作為海事刑事案件管轄試點法院審理的首宗該類案件,黃某等人在我國專屬經濟區內採捕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珊瑚,後被海警查獲,法院依法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
近年來,廣東法院緊緊圍繞服務保障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充分發揮海事審判職能作用,健全國際海事糾紛解決機制,深化國際司法交流合作。據統計,2023年1月至今年4月,廣東法院共審結一審海事案件3,347宗,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和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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