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江西撫州樂安縣曾春亮殺人案受害者家屬起訴撫州市公安局警員辛平“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近日宣判,法院判令辛平在微博賬號置頂位置登載道歉聲明,向原告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以及律師費用。
樂安縣於2020年8月發生兩宗命案,導致3人死亡。案發後,受害者家屬在網上發聲,認為樂安縣公安局對其家屬的報警處置不當,遭到網絡攻擊。受害者家屬根據網友提供信息,發現網暴者為撫州市公安局警員辛平,遂起訴該名警員及新浪微博的註冊公司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案由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廣東深圳市龍崗區法院日前對該案作出判決。
受害者家屬康某稱,法院判令被告辛平在“睡不夠的”(曾用昵稱“攝影師老卡”)“撫州吃貨”“撫州突發”“撫州人家”的四個微博賬號置頂位置登載道歉聲明,向原告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及律師費用。目前,受害者家屬已收到辛平的經濟賠償費用,辛平已在其中一個微博賬號作出公開道歉。
辛平有兩個賬號忘記密碼,還有一個賬號因違規言論已被封號。康某表示,從法院得知,辛平不會提起上訴。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駁回原告認為北京微夢公司應與辛平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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