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紀監委今日通報今年4月以來查處的12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當中包括珠海、江門、中山三起案例。
珠海市金灣區紅旗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原協管員梁榮乾、梁嘉威違規收取流動攤販“保護費”案。2020年至2023年,梁榮乾、梁嘉威利用擔任協管員的職務便利,以幫助轄區流動攤販逃避執法檢查為名,非法收取多名流動攤販數額不等的“保護費”,數額巨大。梁榮乾、梁嘉威被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江門市蓬江區委原書記勞茂昌違規插手學校餐飲服務項目受賄案。2022年至2023年,勞茂昌利用擔任蓬江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私營企業主中標蓬江區公辦中小學食堂等項目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勞茂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中山市南朗街道雲衢中學原校長李擁民在學校飯堂承包和校服採購等工作中受賄案。2006年至2024年,李擁民利用擔任中山紀念中學總務處主任、南朗街道雲衢中學校長等職務便利,為私營企業主在學校飯堂供應商選擇、校服採購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李擁民被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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