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三人分別姓黃,二十五歲。姓陳,二十三歲。姓楊,二十七歲。三人均是內地人。
二十日下午,事主致電報案指因欠下貴利,遭人禁錮在路區一間酒店客房,司警接報派員到該酒店目標客房時,剛巧兩名涉案人返回房間,司警將兩人截獲,開門後救出事主並再拘一人。據事主報稱,十五日來澳到賭場耍樂,在輸光身上款項後,案中三人遊說他借錢翻本,在四日內先後向該團伙合共借下二百五十萬元貴利賭博但輸光。事主表示,其家人在他輸錢後已電匯款項供事主還債,並全數還清。事主聲稱四次借款被該團伙抽佣達到一百九十萬元。其家人再向他提供一百萬元以圖翻本,事主被貴利團伙遊說對賭,最終敗北收場,並被指欠下一百萬元貴利遭到禁錮,期間事主乘看守者不察覺報案求助。
司警現將三名涉案者落案控以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貴利及不法賭博的罪名,三名涉案者中的黃某由於被證實是被拒入境人士,且持用假身份證,因此被司警加控偽造文件及非法入境的罪名。而事主由於涉及對賭,亦被司警落案控以不法賭博的罪名,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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