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男子姓鄭,七十七歲,澳門人。案中女事主三十三歲,在東北大馬路一間中心工作。本月二十三日,女事主的上司發覺其精神有異,表現不愉快,於是與之傾談,期間發覺女事主不妥,在細心查問下懷疑女事主遭到性侵犯,於是立即將事件告知事主的母親。但由於女事主屬智障人士,其母未能即時確定其遇到的具體情況,因此未有立即報案。
據案情透露,本月十九日中午女事主在工作的地點外出倒垃圾,正當返回工作地點時遇到姓鄭老翁,老翁強行將她拉到東華新村第十二與十三座之間的垃圾房內上下其手,在滿足手足之慾後再向女事主付上二十元“掩口費”,囑咐她不可以張揚事件。
到了二十七日中午,女事主與母親途經東華新村時再次遇見姓鄭老翁,女事主立即告知母親,報案後司警到場將涉案者拘捕。司警現將老翁落案控以對無能力抗拒人士性侵犯的罪名,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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