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的治安警姓利,二十四歲,於一一年入職。涉案澳大橫琴校區保安員姓李,二十八歲,湖南人,持勞工證,於今年五月份入職校區。案情顯示,兩名涉案人伙同其他同黨分工合作,透過手機“微信”招攬偷渡客,協助他們翻越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外的圍牆進入校園內,並乘搭巴士進入澳門市區。兩名嫌疑人以此種方式協助多名人士偷渡來澳,從中收取不法利益。在十一月五日,兩人協助偷渡客楊某從水路偷渡來澳賭博,隨後對楊某提供酒店住宿,並安排楊某賭博,而當中疊碼所得的碼佣由兩人五五分賬。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案中兩名嫌疑人涉嫌觸犯協助偷渡、收留非法移民等罪,而澳大橫琴新校區屬本澳司法管轄新區域,嫌人疑協助並縱容他人偷越邊境,其行為擾亂本澳及內地的邊境管理秩序,犯罪情節嚴重,如罪名成立可科處八年徒刑,對此必須依法嚴懲,故承辦檢察官向法官建議並獲准對兩名嫌疑人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即時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案件交還司警就嫌疑人具體的犯案次數,以及是否還有其他涉案人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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