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現代澳門日報
新聞
  • 一連三日舉行 澳門國際環保展今開幕
  • 博鰲亞洲論壇年會開幕 趙樂際:投資中國就是投資未來
  • 旅客涉改裝電輪椅走私176部手機入內地
  • 張永春稱本澳要因應內外形勢變化謀發展
  • 勞工局今年已助2742人次就業
  • 本地失業率維持2.8%
  • 社工局去年錄40宗懷疑家暴個案
  • 旅局續發掘國際市場及新興旅遊平台
  • 歐陽瑜:充分利用國家政策推動中醫藥發展
  • 拱北連接大橋口岸人工島橋樑新進展 次季正式動工 料兩年內通車
  • 城大料新學年報名人數逾3萬
  • 城巿難觀星?機構冀藉科普保育星空
  • 參展商冀透過MIECF加強交流拓展市場
  • 韓國首爾巴士大罷工 近98%巴士停駛
  • 王文濤晤荷蘭外貿大臣 商光刻機輸華
  • 生態環境部: 大力培養綠色經濟增長點
  • 三人籃球亞洲盃:澳門男隊贏馬爾代夫排小組第三
  • 實用射擊總會將派隊參加實彈錦標賽
  • 港珠澳大橋清明假小客車免費通行
  • 清明假期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港珠澳大橋

建築城規專業人士 需擁相關學士學位

2013-11-20 20:13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列席立法會引介《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案,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表決通過法案。

法案建議從事建築及城市規劃的專業職務的人士需要擁有相關學士學位,多位議員關注經驗資深但沒有學士學位的人士如何銜接。劉仕堯稱,目前法案先為擁有相關學士學位的建築和城規人士作專業認證,對未持有相關學歷的行內“老行尊”是否透過考核方式取得認證,政府持開放態度;至於沒有建築及城規學士學位,但有相關的碩士及博士學位的人士現不適用於法案,劉仕堯表示,稍後在細則討論時再探討政府的構思。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引介《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案時表示:

 

近年澳門發展迅速,經濟規模不可同日而語,許多大型公共工程與國際級旅遊設施接力興建,過程中需要大量的專業人員與專業技術。現行的工程及城市規劃從業員等相關資格及責任制度,皆受到《都市建築總章程》規範,合資格人士只需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並提交認可的學歷文件、有關聲明書等,經過簡易審查後便可獲得相關的執業資格。這種註冊制度未能與國際接軌,對行業發展有一定制約。因此,社會一直認為此制度已不符合澳門的發展,有必要進行完善。

為回應社會訴求,特區政府制訂了《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律草案,目的是配合社會發展,有效規範相關行業,提高建築及城市規劃專業的地位,將澳門提升為專業型城市。

本法案主要是建構建築範疇內的資格認可及登記制度,同時也理順現行於《都市建築總章程》的執業注冊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規管專業人士的法律制度。此外,本法案將專業資格及執業資格分開處理,在專業資格取得方面是採用資格認可及登記的方式,由“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負責執行;而執業資格的取得,則透過已取得的資格認可登記後向工務局提出職務註冊的申請,並由工務局按有關的法規要求進行審核。

由於建築及城市規劃行業涵蓋面較多,分工細緻,不同專業範疇之間存有一定的關聯,因此在制訂法案期間,我們參考了鄰近地區的經驗,並結合澳門實際情況,經過多次探討、諮詢、研究而制訂。可以說,此制度從實習、考試、資格認可、登記、執業註冊、持續進修、專業職務劃分、責任、監察、處罰及保險等一系列作出明確定義與規範,構成一套相對比較完整的專業資格認可及執業註冊制度。

法案訂定從事建築師、景觀建築師、城市規劃師、工程師職業的條件,並規範從事計劃編製、工程指導及工程監察等職務的註冊制度,取得資格認可的人士必須具有建築學、景觀建築學、城市規劃學、土木工程學、消防工程學、環境工程學、電機工程學、機電工程學、機械工程學、化學工程學、工業工程學、燃料工程學或交通工程學的學士學位。

法案中定出的13個資格認可專業範疇,現階段並不是全部均有對應之執業註冊;在本澳從事建築及工程專業工作的人士,執業註冊只是其中一種選擇,對於擁有資格認可而不進行執業註冊人士,並不會影響其進行職業活動,只是由於沒有法定資格而不能以其名義執行計劃編制、指導及監察工程的法定職務。

法案規定了執業註冊須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政府將成立一個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此委員會為一合議機關,由政府代表及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專業人士組成,其職能為發出專業證明、統籌持續進修及實習期的培訓工作、對私營部門已登記的技術員採取紀律行動等。

法案對計劃編製、工程指導及工程監察的專業職務作了具體規定,以及規定已註冊的技術員、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及公司,須購買民事責任保險,以承保執行職務時所造成的損失。有關保險的細則日後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資格認可制度設有強制性實習機制,此機制是經過綜合分析後而設定。因為實習期內,除可鞏固所學到的學術知識外,還可為將來獨立擔任有關專業汲取實際經驗,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至少連續三年實際執行建築或城市規劃範疇職務公共行政工人員可獲豁免實習,但須參加並通過認可考試。

法案設有過渡規定,已擁有相關專業範疇的學士學位,在法律生效時已在澳門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從事相關職業,只需法律生效日起兩年內向委員會申請登記,可豁免實習及免除認可考試。對於法律生效前已在工務局有效註冊的技術員、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及公司則可繼續執行有關職務,直至註冊有效期屆滿為止;但在進行註冊續期時,需遵守法律的規定,即先取得資格認可,再行註冊。

此法案高度規限獲得認可的專業人士的工作要求,從工作範圍到道德操守,皆有詳細描述,目的在於保證工程質素的同時,還保證專業地位;但是,我們沒有忽略目前全澳已有不少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人士,他們擁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對本地發展作出了一定貢獻,因此設有過渡性規定,以延續他們的專業工作。

法案將填補了過往的空白,提高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從業員的專業性與專業地位,其意義在於設立了完善的制度後,能夠吸引更多人才加入相關領域,甚至讓外地專業人士回澳,刺激相關行業的活力,拉近澳門認證制度與國際的距離。

澳門已經進入高速發展的年代,也邁入大興土木的階段,相關的法制工作必須完善配合,社會才能穩步向前。在法案通過後,我們將盡快完成配套工作,早日生效。由於這是一個全新的法案,我們會在執行中進行總結與檢討,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