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敏在引介施政方針時又稱,公職制度明年將引入行政任用合同,又會推行公務員中央調解制度,處理公務員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投訴。但議員李靜儀在施政辯論中認為公職制度不應低於勞工法的保障標準,但合同公務員每年甚至數個月要再次簽約的問題依然存在,即使政府願意將合約延長至五年,仍違反勞工法勞動合約簽署兩年後毋需再續約的規定。她在施政辯論中敦促政府設立公務員獨立投訴機制,她又認為,政府計劃明年設立的調解機制,無法保護受上級欺壓的公務員。陳麗敏指出,未來的公務員調解機制屬中央調解機制,並非在作出投訴的公務員所處部門內處理。同時有關公務員津貼制度的法案希望可以很快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並正積極考慮將公務員各項津貼由定額改為以薪俸點計算。
另外,陳麗敏又提到明年政府除會落實民政總署與文化局、體育發展局的職能及人員轉移外,亦會開展民署涉及運輸工務範疇,包括環保、工務及地籍等的職能調整及人員調配,完成後將啟動重組民署。陳麗敏強調,民政總署職能和人員轉移的大前提是不能影響對外服務及不影響人員有關福利和權利。在法務範疇,特區政府會檢視司法組織綱要法,進一步完善司法體系的運作,包括調整合議庭權限及中級法院和第一審法院合議庭的法定上訴限額,訂定法官兼任方式,以及增設法官的派駐制度。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