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在二零一四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培養人才、推動本地人向上流動作為其中一項工作重點,這當然值得鼓舞,但由於培養人才需時,而服務團體又必須要把握時間,在黃金期內對患病兒童進行治療,所以在暫時未能聘得合適的本地治療人員前,團體希望能邀請外地治療人員來澳協助,藉以解決燃眉之急,可惜受相關法例限制,外地治療人員未能在澳門獲得專業認證,在不獲認可的情況下,政府不能資助外地治療人員來澳的工作費用,而服務團體能力有限,難以獨自承擔,加上治療人員未能在澳合法工作,種種原因導致欠缺合適的治療人員,直接減低患病兒童獲得治療的機會,間接剝奪了患者的治療權利。
鑒於以上,議員陳美儀向行政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缺乏智障兒童的早期治療工作,且在輪候康復服務方面,排期時間很長,未能把握患病兒童的治療黃金時間,為他們帶來嚴重影響,對此當局有何具體改善計劃?
二、政府雖然對服務團體提供的復康服務有作出資助之計劃,但現時團體根本未能聘請到合適的專業治療人員,難以開展服務,對此當局如何協助解決?對於外地治療人員來澳工作的問題抱何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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