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現代澳門日報
新聞
  • 社工局提醒家長應為子女提供適切照顧
  • 深合區首届校園科技節開幕
  • 社工局提醒家長有責任適切照顧子女
  • 教青局頒發432個青年義工獎項
  • 62歲本地男子染創傷弧菌死亡
  • 市政署籲市民檢查冷氣機 預防滴水影響環境
  • 去年酷熱天氣有32日 寒冷天氣減至26日
  • 旅遊局資助社團推多項活動 冀帶動社區人流及消費
  • 5校46學生集體染流感
  • 432名青年獲發義工服務獎
  • 【將增大型展示櫃】貿促局將豐富中葡平台展示館產品
  • 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 樹立大安全理念
  • 【高出氣候平均值0.6度】去年本澳平均氣溫錄得攝氏23.4度
  • 商會拍攝影片對外宣傳本澳特色產品
  • 有綜合休閒企業辦兩會精神傳達會
  • 內地企業冀貿易賬戶便利資金往來
  • 王毅晤印尼總統冀抵制地區分裂對抗
  • 廣東料未來三天暴雨 啟防汛應急響應
  • 去年上半年預算執行率為四成
  • 政府擬下放物業、商業登記官職權

山頂急診大樓十月份正式啟用

2013-12-08 20:13
離島醫療綜合設施一七年落成

隨著本澳人口不斷增長,山頂醫院急症室將不足以應付大量就診人數,原址可擴建空間已達飽和。因此政府興建新的急診大樓。山頂醫院急診大樓成人急診於十月二十三日開始運作,普通急診登記、候診、分流、診室區、創傷區及搶救區於當日上午9時正式投入運作,新大樓較原急診室面積大三倍,醫護人員將對病人按四級分流至各診區候診。此前在舊急診室候診的居民,則由醫護人員安排轉移急診大堂內繼續候診,若正在接受診治的居民則不受影響。救護車服務亦從即日起直接到達急診大樓救護車通道,與急診大堂相鄰,更靠近搶救室,以便傷者送院後能迅速接受治療。婦產科及兒科急診在十一月下旬再陸續遷入急診大樓。?舊急診室日後將按急診服務的需要,改建成日間手術室,並預留其中兩成空間作X光檢測室,配合急診大樓日後運作。新大樓主旨在提供舒適的就診空間,並已預留空間應對緊急情況。急診大樓相信會有助於改善分流,回應居民縮短急診時間的強烈訴求。

政府原定在路氹興建一間設有六百張病床的離島醫療衛生綜合設施,原計劃分三期進行,按照原來方案,急診大樓和綜合醫院分別於2014年和2017年落成,由於本地沒有相關大型醫療設施的建設經驗,必須進行詳細審慎的研究以決定整體的建造方案。故此衛生局在起始階段努力尋求多方(包括香港、新加坡、以及美國、澳洲公司等)的資訊和意見,綜合並詳細分析各方建議,並聘請了國際專業顧問公司協助設計建造大綱,力求為本地建造一個滿足未來廿五年至三十年醫療發展需要的大型現代化醫療設施。

但經美國醫療規劃專家顧問公司研究及分析,整體工程規劃不宜將每項工程作獨立設計及建造,例如原計劃首先建成的急診大樓會因配套設施不足而運作困難,而且離島醫療綜合體所有組成部份都存有互相依賴互相配合的功能關連,故有必要重新檢討綜合體的整體工程規劃,衛生局也會根據顧問公司的建議,將原來方案分別於2014年和2017年落成的第一期第二期合併為一期工程,即急診大樓和綜合醫院同時興建,兩期合併工程可望按照原來計劃於2017年底完成。

而離島醫療綜合體完成前,衛生局亦進行了一系列的補足措施,如在科大醫院內設置了離島急診站,向離島市民提供急症服務;仁伯爵綜合醫院急診大樓已落成即將提供服務;嘉模衛生中心亦將於2014下半年落成投入服務,區內的醫療服務將不斷優化。此外,石排灣臨時衛生站已落成使用,崗頂傳染病康復中心、前線人員宿舍亦在興建當中,綜合服務大樓和路環衛生站已完成設計待批核,其他項目亦有序開展。

 

 

 

醫療事故拖延十年草案經立法會通過

拖延十年的澳門首部處理醫事故的法案草案仍在十月三十日的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法案確立了醫療事故的定義和過錯責任制度。建議不論公營或私營醫療場所,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因有過錯所造成的損害均適用於非合同民事責任制度。同時,規定就診者查閱及索取病歷的權利、醫療機構及人員有保存及提供病歷的義務,以及對偽造及損毀病歷行為的處罰制度;另外,亦建議設立醫療事故強制通報機制,以防範醫療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或風險。

法案又建議設立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並賦予委員相應的調查權,負責對爭議個案進行專業的調查和技術鑑定。委員會由七名成員組成,成員均經過嚴格的甄選;其中至少有五名成員必須為經驗豐富的醫學專業人士,另外一至兩名為非醫學專業的人士。委員會獨立工作,不受任何約束和干預。委員會成員在履行職務時須遵循公正、無私和熱心原則,並遵守保密義務。另外,委員會成員亦須遵守《行政程序法典》中的規定作出迴避,以確保鑑定結果的公平和公正。

對於有意見認為該項法律草案未能訂定兼具調查和處罰權的統合的機關和規範,法務局與衛生局表示,法案的立法目的是要公平、合理及有效處理因醫療事故引致的糾紛,以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故法案首先參照之前多次諮詢所收集到的主流意見,訂定了醫療事故的定義,即只有當醫務人員「有過錯」時,方可構成醫療事故。

在本澳的法律體系中,並未有「醫療事故」的清晰定義,而且醫院和或私家醫生在涉及醫療事故時所適用的法律制度也不相同,法案將公立和私立醫療機構和人員統一規範,從而適用同一套法律制度。而在一般情況下,首先懷疑發生醫療事故的,應該是患者本身或其家屬,法案規定,這時患者或家屬可以向醫生、醫療機構或者衛生局作出投訴;而醫生或醫療機構在得悉可能發生醫療事故後,需要在法定的時間內向衛生局作出通報,以便衛生局在有需要時,採取封存病歷、藥物等跟進措施;當患者或家屬懷疑發生醫療事故時,可以向醫生或醫療機構申請有關的病歷副本,以便作為將來判定是否存在醫療事故的重要證據。為確保病歷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將由衛生局就如何記錄、管理、保存病歷訂定指引,且規定偽造病歷屬刑事罪行。

為確保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能夠有效完成醫療事故的調查和鑑定工作,法案賦予其相應的調查權。委員會在行使有關調查權時,倘有助於醫療事故調查的個人或實體負有保密義務,其保密義務即被排除;此外,法案訂定不遵從委員會為調查醫療事故而命令採取的措施的行為構成違令罪;而委員會的鑑定報告將對是否存在醫療事故作出結論。由於對醫療事故的爭議,最終可能訴諸法院,而按照現行《民事訴訟法典》在相關的訴訟程序中,有一系列的鑑定證據的規定,因此法案並未將委員會的鑒定報告的結論定性為唯一可采納的證據;此外,按照法案的規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也並非是排他性的,醫療事故的各當事方也可透過其他的途徑對有關的事實進行調查和技術鑑定。但是,考慮到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專業性、獨立性、權威性,由其作出的鑑定報告和結論無論是在司法訴訟中還是在其他的程序中將會起到關鍵性的作用。

若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經過調查認定存在醫療事故,則醫患雙方可以跟進委員會的鑑定報告,商議有關的賠償問題。為使爭議能夠透過非司法的途徑解決,法案建議設立醫療爭議調解中心。如果醫患雙方經過調解能夠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便可省卻司法訴訟的程序;如果醫患雙方不同意進行調解,或者難以就醫療事故的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則患者或家屬可以透過司法訴訟的方式,向初級法院提起賠償的訴訟。

至於「醫療事故」與「專業失當」的概念含義,「醫療事故」是指醫療專業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背相關的規章與醫療指引、規範,過失造成病人的傷害。而「醫療專業失當」則可以簡單地理解為醫療專業人員的行為,明顯地違背其專業倫理標準,但不一定造成病人的損害。?

對於醫療事故投訴的處理,主要由醫療專業人員組成的鑑定機構,負責調查核實並作出技術鑑定意見,確定醫務人員的醫療程序與活動,是否符合專業標準,有無存在過失,以及判斷病人損害的程度,分析醫務人員的過失與病人損害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醫療設施逐步落成及服務擴大當局積極培訓及增聘醫護人員

隨著醫療設施逐步落成和醫療服務的擴大,衛生局已積極通過短、中和長期目標,培訓本地醫生和增聘醫護人員。衛生局以病床數目來推算未來的醫生人力資源,即在20112020年期間,共需要培訓和增聘約400名醫生;現階段,衛生局主要是根據具體的醫療需求及病床比例而進行培訓工作,按人口學的比例,現時本澳每千人約有2.5張病床的比率,在2020年估計可上升到每千人有3.6張病床的比率,足以提供足夠的床位予市民。此外,衛生局亦已在離島醫療綜合體預留興建培訓中心和護理學院用地,屆時將進一步加強醫護人員的培訓力度。

衛生局在20102012年期間,共增聘了167名醫生、240名護士和約40名護理助理員(包括新聘、外聘、全科實習和專科培訓醫生,以及內部晉升的醫護人員)。2013年亦已開展增聘程序,預計將有超過200名護士和70多名護理助理員,以及藥劑師、高級衛生技術員和診療技術員等合共超過60名,加入服務團隊,配合應對市民所需。此外,衛生局會繼續支持本澳兩所護理學校擴大招生名額。

為回應老人的醫療需求,仁伯爵綜合醫院於2011年開始提供老人記憶門診服務,為因記憶問題出現各種臨床症狀,甚至出現精神問題的長者,提供心理、藥物治療服務;此外還提供評估門診服務,聯合老年精神科醫生、老人科護士提供服務。2013年底衛生局將完成4名老人專科醫生的培訓,老人專科門診將於11月投入服務。衛生局將持續加強長者出院健康管理和藥物管理,並增加長者便利措施,拓展中醫保健。而為舒緩醫療人力資源不足所帶來的壓力,衛生局已制定了短、中、長期增聘及培訓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