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工作報告指出,不作為、遲作為的危害性比亂作為更大,影響更深遠。確實,很多公共部門的問題,是因為長期靠「拖」字訣,老問題未解決,新問題不斷交織,新老問題一起出現,使得問題越來越大。面對政府內部監察部門的報告、指引、建議及勸喻,行政部門應該有迅速的跟進機制,有調查結果的處理和公佈機制,避免因「不作為、遲作為」而產生比「亂作為」更大的危害。
為此,議員陳明金提出質詢如下:
一、二零一四年行政法務的施政方針表示,會全力配合廉政公署及審計署的監察工作,對其發出的報告及建議等,作出跟進並採取措施,改善行政財政運作,優化業務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具體的會如何跟進、如何改善、如何優化、如何提升?有什麼機制可以避免現時經常出現的「自己查自己」的情況?需要改善的業務流程和行政程序應在多長時間內得以糾正?部門跟進情況、紀律調查及處理結果等,是否應設一定的公佈機制,以解市民心中的疑竇?
二、由今年行政法務施政方針執行情況來看,配合廉政公署及審計署的監察工作,政府的舉措就是由行政公職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廉政公署合辦「依法行政和廉潔意識培訓計劃」,開了十一班,約有二百四十人參加,明年還將繼續開辦。有關計劃的成效如何?除了這種事前預防為主的培訓計劃,政府有無其他措施?
三、廉署二零一二年工作報告將引發矛盾的主要原因歸結為:制度建設未能跟上澳門社會的急速發展;精簡行政流程未見起色,節省行政成本未見融入公務管理思維之中;精確的時間管理未成為公務管理思維的組成要素,致使不少計劃淪為空談;承擔未見公務管理思維之中;該作為的不作為,拖延現象常見。行政當局一向以尊重廉署意見自居,對上述原因有何看法?又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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