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商會強調不反對推行最低工資,但認為暫時不適宜推行,要求政府先修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例。該會理事長崔銘文表示,最低工資的實行必定會導致管理費增加,費用自然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若政府日後再修訂關於私人樓宇管理的法例,管理費有可能會“加完再加”,政府在推行的同時應考慮住戶的承受能力。崔銘文並建議最低工資不應涵蓋六十五歲以上人士,?以免可能會加快他們被淘汰,但鄭仲錫認為,最低工資應要能夠維持每個人的基本生活和個人尊嚴。
最低工資草案諮詢文本由九月三十日起至十一月十五日進行公開諮詢,政府將於本月三十日公佈結果。有關問題主要包括對時薪廿三元至三十元範圍、檢討機制、最低工資是否需豁免特定對象等。政府建議先為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中從事清潔及保安工作的僱員訂定最低工資,按去年統計局資料顯示,全澳約有一萬○八百人從事上述工種,當中包括外僱。政府初步建議每兩年就最低工資金額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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