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無遺體火化設施,民署稱隨著社會發展有必要設立,而遺體火化可分為整具火化,或在下葬後一段時間將遺骨起出燒成骨灰兩類。有殯儀業者指出,現時接觸到的個案反映出遺體火葬遇到的問題,由於本澳無火葬場,遺體運返內地價錢又昂貴。
民署管委會副主席羅永德在每月公開會議透露,民署計劃一至二年後提供墳場內的燒骨服務,為先人遺骨化成骨灰供奉。目前有關建築物和硬件設施已就緒,待燒骨機械付運及安裝後即具條件運作,屆時會向公眾及業界介紹收費及地點、安排等詳情,民署並會持續增加骨灰及骨殖箱數量。
對於有殯儀業者認為本澳應設立火葬場,免卻遺體運往內地火化。羅永德稱正持續向規劃部門了解情況,按法例規定,火葬及燒骨等設施必須設於墳場範圍內,須評估是否有足夠空間、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以至交通配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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